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连胜文食安广告遭改编 连办:决定提告
新头壳newtalk2014.10.27 刘奕霆/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连胜文竞选总部今(27)日下午发出声明表示,近期连胜文展现对食
安的决心,发布食安广告,要黑心厂商10年不准上架,但此广告遭恶意剪辑以及改编,不
仅剪接,配音被移花接木,影片最后还用国民党党徽及署名“连胜文”3个字。连总部严
正表示,将对该支改编影片正式提告;连总部也呼吁有心人士及对手阵营“再怎么刻薄,
都不能野蛮”,利用变造的方式恶意攻击,这样的人绝对会被市民及社会所唾弃。
连胜文近期频频推出食安政策,并在上周推出食安广告,连胜文在广告中西装笔挺,站在
教室的黑板前讲解食安问题,并说以后他若当市长,将亲自主持食安会议,并重申之前他
所强调“黑心厂商10年不能上架”,并重赏检举黑心厂商的检举者。他说,若检举黑心厂
商罚金2亿,“一半是你的(指检举人)”,最后还对着镜头强调,“千万不要挑战我连胜
文的决心”。
但近日脸书上出现“靠北胜文”的粉丝专页,该粉丝专页近日发布一则和此食安广告相同
的影片,不过广告中的台词被前后改编,“我当市长,一再出错,对付食安问题,我连胜
文亲自督导黑心厂商”,还说“食安问题,黑心厂商10年内不准检举”,接着又说“如果
你检举抓到不法,罚到你怕,最高罚金2亿;一半是黑心厂商,一半是我连胜文的,谁想
检举,就要当心”最后又改编台词“千万不要挑战我连胜文的黑心”,整则影片的内容和
原广告内容意思完全不同。
连总部表示,此举已经涉嫌违反选罢法第104条“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
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刑法第310条第1项或2项诽谤罪等规定,连总部将对该支改
编影片正式提告。
连总部指出,该支改编影片之内容,完全是捏造,而且明显有误导民众之情,该举实已具
有使候选人不当选之意图,因此连总部已委请律师提告。
连总部强调,尊重民众有不同意见,但盗用影片、窜改内容,甚至挂上党徽,已经触法,
连总部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连总部呼吁有心人士及对手阵营“再怎么刻薄,都不能野蛮
”,利用变造的方式恶意攻击,这样的人绝对会被市民及社会所唾弃。
本文所附影片即为遭改编的连胜文食安广告内容。
3.新闻连结:
http://newtalk.tw/news/2014/10/27/52902.html
4.备注:
连办:又是对手阵营的人啦!!!!!!!
什么都可以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