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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认轻判 法官:已罚到上限
【联合晚报╱记者欧阳良盈/高雄报导】
2014.10.20 03:12 pm
日月光污染后劲溪案,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宣判,外界多认为一审有轻判之嫌,高雄地院法官
则认为,证据难认定构成流放毒物罪,一审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定罪,罚金也已是该法最高
数额。
日月光污染后劲溪案,高雄地院上午判决厂务处长苏炳硕等四人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有期
徒刑,都给予缓刑;工程师何登阳无罪,日月光公司遭罚300万元。对于这项判决结果,外
界多认为有轻判之嫌。
高雄地院合议庭指出,检察官引用高市环保局采样检测,指控日月光当天排放铜、镍总量各
为14公斤及24.1公斤,但本案实际排放超标废水时间仅7.5小时,环保局以全天排放量推计
,与事实不符,检方所引用的环保局资料不能采为证据。
合议庭指出,检方另举出溪底泥及鱼体检测,显示铜镍超标,但采样时间距事发日已超过40
天,客观上也无法排除后劲溪污染是长期因多个事业排放重金属沉积所造成,纵使铜、镍超
标有害人体,也难以确认与日月光K7厂排放有相当因果关系。。
法官认为,刑法第190条流放毒物罪,须以“致生公共危险”为要件。法院曾函请中山大、
成大、交大、台北科大、高雄海科大五所大学,以专业学术单位就后劲溪废水标准鉴定,但
都遭拒绝,难以认定日月光K7厂所排废水足以“致生公共危险”,所以,无法论究流放毒物
罪。
法官认为,全案以构成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定罪,但顾及被告“一时失虑、误罹刑章”,因此
给予缓刑;而科处日月光罚金300万元,已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的最高数额。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9011317.shtml
4.备注:
法官:I已经罚到最高最重惹 THEY不要说I轻判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