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亨网记者蔡宗宪 台北】
封测大厂日月光(2311-TW)厂房污染后劲溪案,今(20)日高雄地院做出判决,其中厂长苏
炳硕等4人获判1年4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均获得缓刑,并罚款日月光300万
元,日月光今(20)日表示,尊重司法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再与律师研究后续相关事宜,
针对对相关被处有罪之同仁,将持续就法律程序给予必要协助,并重申K7厂之偶发事件,
已建立完整预防、预警及应变机制。
日月光高雄厂被控在去年排放有毒废水至后劲溪中,事件引起全国关注,今年雄检将厂务
处长苏炳硕、废水组主任蔡奇勋、废水组工程师何登阳、游志贤与刘威呈等人,依公共危
险罪及违反废弃物处理法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今日做出判决,其中苏炳硕、蔡奇勋、游志贤与刘威呈等4人均获判1年4个
月至1年10个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均获得缓刑,何登阳则获判无罪。
日月光今日表示,尊重司法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再与律师研究后续相关事宜,针对高雄
K7厂之偶发事件,已建立完善预防、预警、及应变机制。
至于厂务处4位被判处有罪之同仁,日月光表示,将在合法及关怀员工的立场上就后续的
法律程序给予必要的协助。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0/146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