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棒敲学生头伤听力 师判缓刑
【中央社╱台中16日电】
2014.10.16 06:24 p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03986.shtml
台中市雾峰国中国乐班林姓老师,持木鱼棒连敲学生头部致右耳听力受损。二审依过失伤害
致重伤罪判老师8月徒刑、缓刑5年。
54岁的林姓老师在雾峰国中担任国乐班老师,在99年10月间指导学生团练时,因12岁的魏姓
学生弹奏琵琶失误,林姓老师手持长23公分、圆形直径约2.5公分的木鱼棒,快速敲击魏姓
学生的头部约4下。
魏姓学生遭受外力冲击,导致头晕及右耳听力受影响,医师诊断为右耳感音性听障。经家长
提告,台中地检署依过失伤害致重伤罪将林姓老师起诉,一审判刑8月。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认为,林姓老师在审理时已先与被害人达成民事和解,约定愿向
被害人给付新台币300万元,可认林姓老师尚具悔意及弥补之心,改判有期徒刑8月、缓刑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