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死者,有一个是我同期(97消防特考班)的同学,看到这种事情,
我的感受不只难过,还有愤怒,去年11月我们才这样送走另一位弟兄
快要一年过去了 整个有问题的体制却完全没有任何长进
海岸巡防法明文规定海上救援跟海岸安全维护都是海巡署的工作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90009)
但由于海巡单位长时间的漠视,加上消防机关的烂好人心态,
看到能帮助人的工作就揽下来做 日子一久公亲变事主
原本海上救援该担任主手的海巡单位 也理所当然的摆烂 造成恶性循环
消防队变得又要投入更多人力、时间去处理海上的事情
偏偏我们又没有受过专业的海事训练 也没有适合航行在海面的船艇,
只能拿内陆使用的橡皮艇代用
一般海巡的橡皮艇是V字型硬式船底,较适合在海上航行
我们消防队的是软趴趴的平底船,
只适合航行在湖泊、河流跟淹水区 勉强下海开当然不是不行
只是体质先天不良 稍微遇到海浪就非常容易翻船
像昨天那种天气连海巡艇自己都知道危险不会出港
只有消防队傻傻的就冲了 两位弟兄也因此白白送命
(前面提过 我们根本没有受过海事训练 在大自然面前 只不过是穿着现代化装备的义和团)
我不想打R.I.P.那于事无补
我只希望海巡署高层能拿出良心(还有的话) 把你们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
不要海难一稍微靠近岸边就凹消防队处理
不要忘记高潮线+500公尺都是你们的责任
我们消防队去帮忙是好心 不是义务 不要每次死在海岸的都是我们。
我们的好心不是给你这样消费用的。
这里不是黑特版,我就不骂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