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中生修改健保法 99%确定是个幌子 诈弹
修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改停留为居留后
许多关于中国籍的居留问题权利
都可以用行政命令或行政解释带过
以下事网友jonnya对于居留的相关解释:
"居留" vs "停留", 在法律上差很大, 改为"居留"之后, 许多规定 只要一纸行政命令或
行政解释, 谁不知鬼不觉, 马上开放比照适用, 甚至可以申请加入国籍, 拥有投票权, 量
变产生质变, 无法逆转, 台湾人 不可不慎.
配套是骗人的幌子."立法+配套"先通过,再以行政命令钻漏洞开后门,得寸进尺,或行政刻
意不作为怠惰来架空停滞配套,屡屡可见,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