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掉好快,来,晚到的乡民,我们高调一下,一起学习什么监察院的作业规范。
※ 引述《guido (该妒)》之铭言:
: 2014年09月23日12:25 苹果 http://ppt.cc/998B
: 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连胜文昨被问到是否公布财产来源时,指自己登记时已向监察院申
: 报,并由监察院审核之后,对大众公开。不过,监院人士今天说,连胜文搞错了,根据《
: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县(市)级以上公职候选人之申报机关为各级选举委员会
: ”,选前资料也不会送到监察院,除非当选就职时才需向监察院申报。
监院人士也说,若申报者将财产隐匿国外或是藏在保险箱等,也无法获知财产全貌。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1395858.A.3BC.html 逐字稿
首先,我们来覆习昨晚连胜文怎么说的,第三题。
问题三:那接下来要问到的是,关于您的财产来源,他说愿不愿意公开?
连:我想是这样子的喔,我们呢,按照中华民国的法律,在我们登记为参选人的那一天,
就已经跟监察院申报了。这一点我要跟大家讲,这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的。
连:(监察院)是有法律的执行力的机关,换句话讲,它是有法源的机关。而且最重要的
是,它要有公信力,它要去查核,每一笔都可以去查喔。
有时间真的要做一份这个访谈的逐字打脸文,
他真的几乎每个问题的每个回答都有很矛遁的地方,
结果昨天连民视都觉得连胜文回答的不错说“连胜文差点招架不住”,
明明就漏洞百出,一下子说有七百万美金,一下子又说全部赔光,
奇怪,连胜文不是说很会赚钱,是财金专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