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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七月基本工资将调高至两万零八元,但行政院主计总处调查,去年台北市平均每人月
消费支出逾二万六千元、新竹市逾二万五千元,新竹县及基隆市也在两万元以上,嘉义市
、台中市、桃园县、新北市、高雄市都超过一万九千元。因此,别说两万元了、就算是廿
二K(二万二),可能连养活自己都很困难,更别说养家了。
主计总处官员说明,消费支出包括食物、衣着、房租、水电、交通、通讯、医疗、教育等
支出,也就是一般民众日常生活开销。各县市消费支出的差异,主要受所得、地域性消费
习惯等影响,物价变化趋势则差不多,但都会区物价相对较高。
官员指出,“社会救助法”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原本按每人月消费支出六十%计算,
后改为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六十%。因此,主计总处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但因部分
县市样本数较少,考量抽样误差,据以排名或比较可能不具严谨统计意义。
根据主计总处资料,二○一三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所得总额扣除税费、利息
等非消费支出)二万四四六○元,较二○一二年增加六三二元;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一
万九四一六元,增加六四二元。
各县市中,有四个县市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逾两万元,台北市二万六六七二元最高,增加
一三九三元;新竹市二万五六七五元居次,增加一九八六元;新竹县二万○九二五元排名
第三,略增十九元;基隆市二万○六八一元排名第四,增一八一九元。
另外,有五个县市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超过一万九千元,包括嘉义市一万九九七○元、台
中市一万九八○五元、桃园县一万九四九○元、新北市一万九一三一元、高雄市一万九○
八一元。
相较之下,彰化县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一万四三七○元最低,其次为屏东县一万四六二三
元、云林县一万五一七六元、澎湖县一万五一九一元、台东县一万五七○○元。
由于台北市及新竹市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都超过廿五K(二万五),若薪资只有廿二K,
在台北市及新竹市可能活不下去。至于只领到基本工资的人,别说在台北市及新竹市了,
在新竹县、基隆市、嘉义市等其他县市,日子也是很难过,必须努力缩衣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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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NF1A
4.备注:
台北平均一人二万六??
那是被天龙人拉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