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40916/20140916554312.html
这种要求没见过!情夫不想嘿咻 小三付3千元求跟她做
NOWnews-2014年09月16日 下午13:47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女方付钱要求男方和她嘿咻,这种要求还真是不多见!一名妇人和男子交往一段时间后,
才知对方已婚,自己成为小三。但对方称说“我会离婚娶妳”,让妇人甘愿当小三等扶正
。不料半年后仍未果,她甚至还发现情夫还拈花惹草,愤而怒告对方性侵,但男方喊冤称
说“我不愿做爱,玲玲还以每次3000元代价,求我跟她做”,女方也证实,男子因此获不
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家住新北市年约5旬的妇人,平日经营小吃店,男子因常来店内光顾
,双方认识之后而在去年1月进一步交往,同月底发生性关系。但男子事后才告知自己已
婚,妇人一时无法接受,但在男方一句“我会离婚娶妳”,让妇人甘愿相信当小三。
妇人甘愿当小三当了半年后,她见男子迟迟未有离婚动作,并且从邻居口中得知男方爱拈
花惹草,甚至还有别的女人,让她从失望感到愤怒,并和男方对质。但男方摆烂不想理会
,妇人愤而控告遭对方性侵。
检方传唤男子到案说明,他为了证明清白,交代2人的关系外,还惊爆其他内幕。根据《
自由时报》报导,男子称说自己想分手对方却拒绝,还说“她知道我缺钱,在我不愿做爱
时,她还以每次3000元代价,求我跟她做”,妇人证实供词,且检方也查出妇人为求和男
方见面,多次主动联络对方,检方认为这与遭性侵不符常理,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