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ilungsheng (lailai)》之铭言:
: 小弟最近被告妨害名誉.
: http://ppt.cc/Q-SJ 这是对方告我的截图
: 原文在男版
: 文章代码(AID): #1JBRTWHy (MenTalk) [ptt.cc] [心得] 反服贸好不好.我不知道
: 小弟对于该版友完全没有攻击的意思.
: 但是在去警察局笔录时警察问我:你骂他是蛆蛆?<-警察说的喔!
: 我当场哑口无言.我没有这个意思啊...
: 可是过2星期.小弟准备去侦查庭了.
: 可是我还是不知道怎么解释蛆蛆是什么?
: 我怕我解释完.会有更多人告我=.="
: 拜托~请问一下.有没有蛆蛆是什么的八卦?
每次有人问这个问题我就又要重PO一次这篇文
论蛆
这天,阴间的阎王爷办完公事后觉得烦闷不安,便破例带领手下的判官鬼卒等随从到野外
荒郊去游览和考察。
来到一个粪坑旁,看见里面有些蛆虫在蠕动,阎王就命令判官作记录,发了一条指示
:“以后在适当的时候,让这些蛆转生为人吧。”判官如实将阎王的话记在了记事本上。
他们继续漫游,在一片坟区中,又看见在一处腐烂的棺材里,有一些蛆在人的尸体上
爬动。阎王以坚定的语气又发了一条指示:“这些蛆应当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
”
判官记录后不解地问阎王:“同样是蛆虫,您的判决为什么如此不同呢?”
阎王正色地讲解道:“粪蛆虽下贱,但尚有人弃我取、废物利用的精神,此辈属庸碌
之士,所以应当使它们转生为人。而尸蛆这东西,专门去吃人的脂膏血肉,冷酷残忍,属
性恶贪婪之辈,怎能使它们转世为人呢?倘若一不小心还让它们做了官,那么阳间的百姓
,岂不是要受它们的加倍毒害吗?”
判官听后恍然大悟地叹息道:“怪不得前不久,阳间的百姓受尽了苦难而怨气冲天,
原来是一不小心让一群‘尸蛆’逃到阳间去了,以后我们得加倍小心才是。
你就问他,他是吃屎的那只,还是吃死尸的那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