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都在报商家只愿退半价引起纠纷,顾客商家吵一团的场面
我觉得不要把焦点模糊掉了,
我们常在商店看到标语写着
如偷东西,惩罚性赔款十倍
都是针对消费著设下的警语赔款,
那反过来呢?有没有商家敢写,卖到黑心货惩罚性十倍?
台湾的消费者太弱势了,弱势到还有人同情商家
平常钱谁在赚?出事了,却斤斤计较退款比例?
更别提到惩罚性赔款,吃到肚子里的是消费者,
谁来替消费者发声
只能默默祈祷自己没吃到
每次都这样,塑化剂,黑心油,馊水油
有人得到赔偿吗,
大家只能摸摸鼻子
等下一个出包对像
永远一样的模式,大家也无力改变
这就是鬼岛,永远的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