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网友爆红女教授 脸书骂同事判赔10万
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蔡清华、林宜樟/综合报导〕中正大学法学教授卢映洁,不满网友对她的
批评,曾向108名网友提告,让她声名大噪;不过这回自己也卷入官司,被同校教授陈慈
幸提告侵权损害赔偿,民事一审判卢须赔10万元,二审仍驳回其上诉。
卢映洁受访时说,二审法官和陈慈幸认识,判决明显偏颇,她提出许多证据法官都不采纳
,判决书上也未呈现,一定会上诉;记者透过校方联系陈慈幸,她转达不回应此案。
曾因赞成废除死刑立场,公开上电视节目讨论,在网络引发论战的卢映洁,针对网络上对
她的批评,曾数日之内对108名网友提出告诉,虽然大多数被告网友,均与卢映洁达成和
解撤告,但她也因此声名大噪。
至于中正大学教授陈慈幸,则指控卢去年4月利用其个人脸书,以“Lu Ma”发表批评她的
不实言论,文中虽未指名道姓,但卢直指“号称有位刑事法专长的老师”,排除是“学生
所爱戴的马员外”,就其上课内容多所贬损及批评,文中还提及“号称读刑事法的人像红
卫兵一样…”。
“该位老师不懂何谓罪刑法定原则,不懂何谓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冏,法律系大
一的都懂)”。法官认为,中正大学具有刑事法专长,并开设诉讼法课程之教师,仅姓马
的教授及原告2人,足认被告通篇文章指述对象为原告,且原告并未于当时开设该课程,
亦未于课堂中发表所指言论内容,卢已为恶意人身攻击。
陈慈幸要求160万元损害赔偿,并要求在自由时报等4报登报道歉,一审高雄地方法院判卢
须赔10万元。
两造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判决两造上诉均驳回,但陈上诉追加
,卢须在学校官网,及校内法学院系所5处实体公布栏刊登道歉声明必须执行,全案仍可
上诉。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06/20140906534417.html
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