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种事
最高只能罚300万(另一条法律好像是5000万)
这对小老百姓有用
对比较大的企业根本没用
为什么不罚固定金额+营业额比例
为什么出这种事
那些企业还是活得好好的
虽然司法调查要时间
但政府手上不是没有武器
比如派税捐处 环保局 劳动检查员去那边24小时盯人
让那些企业很难做下去
为什么出事了都是别人的错
难道这些企业没有监督责任吗
他们都不用派人去巡查上游的工作环境吗
一分钱一分货
顶新是做油的 最好不知道一桶油成本是多少
为什么台湾有些企业视商誉为无物
就连日月光这种大公司也在那边乱搞(废水事件)
看看台塑是怎么在美国被罚的吧
原本也是罚不怕
后来被罚到不敢在美国乱搞(罚金是前几名)
但在台湾 有没有乱搞
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