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告知黄景泰涉犯条项 检驳斥

楼主: freakgun (怪枪)   2014-09-05 10:36:57
(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基隆5日电)基检声押市议长黄景泰,黄的辩护人提出检方未告知涉
犯罪名条项,检方撤回声押。基检说,规定并未提到要告知“条项”,“法官不能创设没
有的限制”。
基隆地方法院发言人王福康今天说,检方声押基隆市议长黄景泰,辩护人提出检方未告知
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条项,在合议庭尚未宣布裁定前,检方即撤回声押。
王福康表示,检方昨天下午声押黄景泰,合议庭于昨晚9时30分开庭审理,辩护人提出检
方在询问黄景泰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5条第一项第一款,“讯问被告应告知下列事项,
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经告知后,认为应变更者,应再告知”。
王福康说,检察官仅告知黄景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并未告知涉犯“条项”,且相关犯罪
事实经变更后,也未告知黄景泰,合议庭一个半钟头庭讯,双方均就程序部分攻防,法官
随后宣布休庭评议。
王福康表示,经休息过后,在合议庭尚未宣示评议结果前,检方即提出撤回羁押声请,因
此法院不须做出任何裁定,黄景泰由检方带回侦讯。
王福康表示,合议庭认为黄景泰逮捕程序合法,但在尚未宣示检方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前,
检方即撤回羁押声请。
基隆地检署发言人周启勇说,依刑讼法规定,仅需告知“罪名”,并未提到“条项”,且
也未影响黄景泰行使防御权,“这是重点吗?”,黄景泰难道不知他为何而来,辩护人“
实体打不成,改打程序”。
周启勇表示,黄景泰案属社会瞩目案件,为让程序更加完备,才会先撤回声请羁押,将黄
景泰带回侦讯,“检方立场没变,声押原因和事实都在,补足程序后,还会声押黄景泰”

http://news.msn.com.tw/news3865245.aspx
4.备注:kmt说你有罪就有罪 囉唢什么
作者: jkgi5297 (酸梅)   2014-09-05 10:37:00
这是朱延平的新片?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9-05 10:37:00
罪名: 莫须有
作者: sakaizawa (被嘘会高潮)   2014-09-05 10:38:00
快 快 快说出那两个字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尔)   2014-09-05 10:38:00
想押就押,程序不是重点~,押押~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4-09-05 10:39:00
j违背朕的意志 就是有罪
作者: candyman0128 (我是唐小黑)   2014-09-05 10:39:00
已经超过24小时了 还不放人??????
作者: sdiaa (桂纶镁)   2014-09-05 10:41:00
地检署说那个什么东西 程序完整是最基本的
作者: fllay   2014-09-05 10:42:00
卖毒死人的东西ㄨˇ五万就交保,不听朕的旨意就押到死。
作者: clala   2014-09-05 11:13:00
程序正义算什么鸟东西是吧! 撤回干嘛 ,怕被法官打脸吗检察官应该很干 ,搜索跟监听都还要人同意 ,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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