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09-05 08:38:13不是很懂一个地方
很多人说支持女方,或支持男方,但这是重点吗?
今天不就是只是要女方拿的钱财还给男方而已,大家各不相欠,
这不是很好吗?就算女方讲的是真的,男方想要支配女方钱财,女方不答应,
那又如何。不就谈不妥,一拍两散啊。接下来就是把拿到的钱财还给对方,
彼此不相欠不是吗?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09-05 08:39:00大家只是说好玩的吧...
作者: Rabbit19264 (发现梦想与现实的差别) 2014-09-05 08:39:00
...so?
作者:
accin (acc)
2014-09-05 08:39:00照一次3000算 天天来就月入9万 应该不会亏 (误)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4-09-05 08:39:00到手的钱怎么可以轻易吐出去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05 08:40:00心有不甘 又找不到理由让对方难过 最快的方式就是要钱囉
作者:
birdyman (猪头笨鸟人)
2014-09-05 08:41:00======法院都不采信了 你信?====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4-09-05 08:41:00中肯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4-09-05 08:41:00上来这个板就是打嘴砲 当娱乐
作者: amelet (故事的尽头) 2014-09-05 08:41:00
别太认真看待乡民的意见,基本上大家都是看戏而以,就像看棒球一定要挑一边支持才有意思...XD
作者:
k5a (莫问)
2014-09-05 08:43:00她说她不是拜金女、不想当钱奴,那就把钱和金饰还给男方啊
重点就是现在男女交往还没有正式结婚之前不要有金钱往来不要随便相信大饼 吃的到再来婚结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05 08:46:00男方提告前并没有向女方要求退钱吧,怎么变成女方死要钱?
楼主: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09-05 08:46:00怎么可能没去要,能不打官司就能要的到的话,还打官司干嘛
楼主: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09-05 08:47:00用逻辑就知道,铁定是有向女方讨过了。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4-09-05 08:47:00
屁孩不要说些没金钱往来的蠢话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9-05 08:48:00众家男生记得,姓彭,当过苗栗的老师
作者: realmask 2014-09-05 08:54:00
本来就是这样 不想结了 就还聘金金饰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4-09-05 09:14:00不管什么时候要,不是都应该还吗 = =
作者: realmask 2014-09-05 09:15:00
楼楼上去把deann的文看清楚女方还想跟男方多讨100万 这种不告要得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