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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撞瞎对手 判免赔
2014年09月04日
【刘志原╱台北报导】大同大学学生林炜杰前年参加一场校内系杯篮球比赛时,抢到防守
篮板后发动快攻,但球一传出,右手不慎击破对手薄季凡眼镜,薄男左眼被镜片刺伤,视
力只剩零点零二,几近失明,薄男求偿七八九万元,但法官判决,林男非故意也无过失,
不用赔偿。可上诉。
薄男指控,他前年五月代表媒体设计系,和化工系的林男在比赛中发生冲撞后,左眼视力
仅及眼前三十公分,确定无法复原。检方日前调查刑事过失伤害案认为,运动意外伤害是
可容许风险,处分不起诉林男。
未违反篮球规则
台北地院民事法官则认为,薄男有四年打篮球经历,应可预见对手抢篮板后会快攻,仍向
前紧贴防守,而林动作未违反篮球规则,因此判薄求偿败诉。记者昨未连系上两人,校方
表示他们现在学习状况正常,会持续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