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鞋丢马总统 单亲妈不罚
总统马英九去年参加活动致词后,遭单亲妈妈薛琳丢鞋抗议,虽然她当时距离马约一百公
尺,也远远没砸中马,警方仍将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裁罚;台北地院台北简易庭
认为,观礼、活动致词并非总统法定职务,与警方移送法条不符,裁定薛琳不罚。全案可
抗告。
法官指出,警方移送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
显然不当之言词或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之程度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
一万两千元以下罚锾。”但遍查我国现有行政组织法或法令,“观礼、大会或活动致词”
,并非总统法定职务,也不属于任何民选或官派公务员的法定职务。
法官认为,主办单位为让活动风光开幕,邀请民选首长或官派公务员到场参会,当然不能
将首长出席定位为法定职务,所以马总统出席“台北市客家义民嘉年华主祭大典活动”遭
薛琳丢鞋抗议,并不符“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要件。
辖区市警局中正二分局表示,马总统去年十月廿日中午到客家文化主题公园出席活动时,
警方根据情资研判会有人到场“丢鞋抗议”,当天马总统致词时,有学生隔空高喊“道歉
赔偿”、“马江下台”,随即被员警请离现场;马总统准备搭车离去时,抱着幼儿的薛琳
在人群外围,以一双绣花鞋朝马总统方向高抛丢掷,随即遭员警制止,并依法移送裁罚。
薛琳昨天获悉不罚后说,她是单亲妈妈、低收入户,因不满油电双涨影响市井小民生活支
出,一时气愤才脱下自己脚上的鞋子丢掷抗议;很高兴法官判她免罚,下次如果有机会再
遇见马总统,她会“陈情”表达诉求。
警方则表示,将在收到裁定书后研议是否抗告。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14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