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荣民子女奖学金 明起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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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记者程嘉文╱即时报导】
2014.08.31 09:57 pm
财团法人荣民荣眷基金会103学年度清寒荣民子女奖学金,将于9月1日起至9月30日,由各县
市荣服处受理申请。奖学金名额包括博士班25 名、硕士班75名,每名颁发奖学金15000元,
学士班200名,每名10000元。
荣民荣眷基金会表示,奖学金发放对象为支领一次退伍金、固定给与、资助金、无给退除且
未领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费之荣民、遗眷子女、“战训或因公殒命”之国军遗族之子女、“
领取半俸”之荣民遗眷子女,就读教育部承认学籍之国内大学校院及研究所博、硕士班。
申请条件为学年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身心障碍学生75分以上,操行成绩评列甲等(80分
)以上,且无任何一科不及格)。如果申请者超过奖学金发放名额,以学业成绩高低依序核
发(身心障碍者以其学业平均成绩加5分后列入评比);若学业成绩同分时,以操行成绩为
排序标准。
基金会强调,奖学金申请范围不包含公费生、重修生、延修生、延毕生、进修部、推广教育
学分班或夜间部学生。另外,荣民或配偶任公职,或在学荣民子女本人具现役军人、荣民、
公务人员身分,以及已领有政府机关发给奖助学金或退辅会就学补助者,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