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色情、插干股 苗县议员被诉
2014年08月30日 04:10
陈庆居/苗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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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县议员李聪祥(左二)因涉贪污治罪条例等被检方起诉。(陈庆居摄)
身兼苗栗县议会民进党党团总召的县议员李聪祥,涉嫌利用权势在茶艺馆插干股、浮报出
席费和出国考察费用,另要求警员提供临检勤务表,让有女坐陪的小吃店规避色情取缔。
检方29日侦依贪污罪及泄露国防以外机密等罪,将李等8涉案人提起公诉。
被起诉的8人除李聪祥与王姓警员外,还有旅行社郑姓女子、小吃店与色情按摩店陈姓、
胡姓负责人和姚姓、林姓员工。
检方认为,李聪祥身为县议员不知戮力从公,反利用身分欺压百姓或勾结警员,败坏官箴
,情节重大,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宣告褫夺公权,并追缴230多万不法所得。
民进党苗栗县党部主委李贵富说,起诉阶段还不会撤销李聪祥竞选连任的提名;至于李本
人未接电话,是否冲击选情待观察。
检方指出,李聪祥涉嫌藉议员权势,迫使茶艺馆心生畏惧而让他插干股,按月收取1至3万
元不等红利,自民国98年7月起至103年3月期间,藉势勒索财物177万余元。
李另与朋友合伙经营的2家小吃店和按摩养生馆,有容留女子脱衣陪酒、“打手枪”,为
求顺利营业,要求王姓警员提供临检勤务表,规避取缔并从中赚取不法利益53万元。
检调另查出李聪祥为请领民进党提供每月5000元补助,找茶叶行和百货行吕姓、张姓负责
人(均另缓起诉处分),业务登载不实,让李据以申请102年11、12月补助款1万元;同年
9月至12月县议会届定期会、临时会期间,又虚伪签名却未参与议事运作,诈领出席费、
交通费及膳食费3万余元;出国考察也浮报考察费1万多元,涉犯商业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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