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希望各寺庙发挥创意 不要再宰杀神猪供神
YAM
记者陈宝印/桃园报导
大溪镇是桃园县少数几个乡镇市宰杀神猪乡祭祀及供奉最热烈的地方,除了农历二月之外,七月与八月也是不少人进行宰杀,为了兼具宗教及动物保护思维的调和与兼容,桃园县政府特别函请大溪镇公所能确实辅导辖内所有列案的寺庙等宗教团体,希望改用一般体型猪只(如米、面线等)或其他创意方式来替代,县府也同时要求镇所确实掌握神猪户饲养之列管名单及状况,并希望每月定期稽查后将结果送县府转送行政院农委会。
图说:大溪镇寺庙众多,经常举办神猪竞技,镇所要求各寺庙能呼吁信众减少宰杀神猪,改用创意方式或一般体型猪只来替代,(记者陈宝印摄)
据悉,大溪镇内列案的许多庙宇,即玉玄宫、福仁宫、永昌宫、三元宫、仁安宫、福安宫、永安宫、仁和宫、普济堂、福山岩等最近皆接获来自县府转至行政院农委员的公文,要求镇所加强辅导仍举办神猪祭祀活动的寺庙等宗教团体和神猪养户,能兼具动物的思维,不要经常举办神猪等竞技活动。
县府指出,依据动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不得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出入之场所宰杀动物,虽然目前依据畜牧法公告民俗祭典大型猪只如体重超过二百四十台公斤以上,得免于屠宰场屠宰,惟祭典举办团体应于三日前向地方政府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始免于屠宰场屠宰。不过,这项规定虽立意良好,但仍有部分民众在进行神猪竞技时未按此规定来办理,加上大溪镇是桃园县内进行宰杀神猪活动最多之一的乡镇市,庙宇又众多,因此,农委员特别函请县府转大溪镇公所来加强宣导该项规定,并落实稽查违法的行为。
镇所二十七日表示,对于县府的指示将全力配合办理,将加强劝道目前仍办理神猪祭祀之寺庙或宗教团体取消猪只重量竞赛,改用一般体型猪只或采用其他创意方式来替代,以促使宗教民俗及动物保护思维之调和与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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