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产》缠讼10年定谳,中广板桥百亿土地判归国有
2014/08/26 12:36 时报资讯
【时报-台北电】中国广播公司因占有国有土地遭政府追讨,官司缠讼10年,最高法院维
持更三审判决,认定中广位于新北市板桥8笔土地,当年属不当移转,违反国有财产法,
今日判决中广共5千多坪、市价逾百亿元的土地,所有权登记回复为中华民国确定。
这8笔面积共1万7857平方公尺,约5401坪的土地位于新北市“新板特区”,依内政部不动
产实价登录公布的土地交易现值,每坪土地逾百万元,换算后中广因失去这8笔土地所有
权,共损失逾108亿元。
本案起因是在93年扁政府期间,清查追讨国民党党产,当时交通部发现中广于新北市板桥
区的机室,是政府代表国家接收的日产,原登记属国有土地,早年分别由交通部和中广前
身国民党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接收管理。
国民党营事业中广在74年,以管理机关变更为由,先将8笔土地先行变更由中广管理,随
后向地政事务所申请移转登记,将土地所有权登记为中广所有。但交通部认为,这些土地
均为国有公用财产,依法不得处分,也不得以私法人为管理机关,当年的移转登记无效,
诉请法院索讨土地。
中广辩称,该8笔土地当初由中广前身、国民党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接收管理使用,后来
由中广接手,即非国有财产法所规定的公用财产,中广取得土地过程合法。
更三审认为,中广当年是受政府委托,代为接收该8笔土地在内的“台湾日据时期各电台
产业”,并不因接收而取得土地所有权,土地仍属国有,中广将土地移转登记在中广名下
,已违反国有财产法规定判决土地应回复国有。中广不服提上诉,26日遭最高法院驳回,
全案定谳。(新闻来源:中时即时 林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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