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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拍到大腿 不起诉 这次拍到裙底 裁了
2014年08月16日 Apple daily
【动新闻╱桃园报导】桃园1名37岁陈姓男子,今年2月2日下午,在桃园市新光三越百货公
司持数位相机拍摄著短裙的23岁邱姓女子裙底风光,经邱女发现报警送办,却因仅在查扣
的相机里发现邱女裸露在外的大腿,未有其他私密部位获桃园地检署予以不起诉处分。
但陈男4月13日下午又在中坜市家乐福卖场内,见44岁姚姓女子脚踩高跟鞋、著短裙,竟数
度逼近持数位相机由下往上拍摄其裙底风光,经姚女发现报警,在陈男的手机里查扣16张
姚女的裙底风光,桃园地检署昨依妨害秘密罪嫌将陈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