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灾区重建 月底完成阶段性任务
【联合报╱记者詹建富╱即时报导】
2014.08.14 07:09 pm
卫生福利部今天在台大医院国际会议中心举办“莫拉克重建区社区培力永续发展成果”成
果发表会,莫拉克灾后重建历经五年之后,月底将完成阶段性任务。
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副处长刘敬宗表示,民国98年8月8日莫拉克台风重
创台湾中南部,包括南投县、嘉义县、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与台东县等县市都是受灾
区,行政院立即送请立法院完成莫拉克灾后重建特别条例,并由行政院组成灾后重建委员
会,进行灾区复建与重建工作。
刘敬宗,当时莫拉克特别条例明订重建期程为三年,由于特别条例仍有结余款8千万元,
当时由内政部继续推动“莫拉克重建区社区培力永续发展计画”,把原先在灾区设立的27
处生活重建服务中心,转为社区培力据点。
今天的成果发表会,来自莫拉克的灾民在现展示他们制作的手工艺品,以及在地生产的咖
啡、蜂蜜等地方特产,并以太鼓、歌舞来庆祝社区重建有成,生活已恢复步入常轨。卫福
部长邱文达以录影方式,感谢各方人士投入灾区重建。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871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