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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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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家:我已尽力放水 但对手也放水
【联合报╱记者邓桂芬/台北报导】 2014.08.14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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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La New熊队投手张志家判刑四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报系资料照
前La New熊队投手张志家被控投两场放水球,不过高院调查认为,其中一次证据不足,
另一场他蓄意弄伤投球手指,并在“雨刷”蔡政宜质问时回称“我已尽力放水,但对手
也在放水,不然再做一场来抵”,显见他当时内心有压力及挣扎,却仍消极配合打假球
,涉犯诈欺未遂罪。
一审认定张志家于二○○八年七月十三日投放水球,赛后和集团成员回旅馆拿五十万元
分红。不过高院调查,只有一名集团成员指述张志家有拿钱,但又称是听别人说的,还
忘记张到底拿多少分红。高院二审认为不能仅就集团成员单一指述,就认定张投放水球
吃红。
高院指出,雨刷集团二○○八年间接触张志家,带张及其他球员喝花酒。蔡告知张,先
发投手配合打假球成功的话,投一场可拿一百万元。张因急需用钱,陆续向蔡借了二百
卅万元,但对于配合打假球一事只说“再看看”。
全案爆发后,张志家从未认罪,他称在赛前将投球的右手手指弄伤,并且故意在球场内
不停搓手、摆臭脸,让不知情的教练发现伤势、将他换下,可见他从未想要配合雨刷集
团。
蔡政宜也说,他请张不用急着还二百卅万元借款,可投一场放水球抵债,但张不积极配
合也不还钱,“所有球员中我最生气他。”
【2014/08/14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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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PORTS/SPOS9/8869910.shtml
4.备注:
看来张志家一直很缺钱~所以薪水不够花才又向雨刷借200万~
那么大家要不要多去向他的铁板烧店棒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