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清查高雄管线“限3个月”

楼主: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4-08-12 09:30:30
※ 引述《lavender003 (薰衣草的天空)》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记者陈郁仁、石秀华、黄馨仪
: 高雄大气爆后复建工作即将展开,总统马英九昨举行记者会,强调“高雄人的事,就
: 是全台湾人的事”,要求中央集中人力、物力,支援高雄市政府的救灾,同时全国各县市
: 政府全面检讨辖区内工业管线,以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 各县市都要检讨
: 即将接任经济部长的杜紫军也表示,本周将针对高雄石化业者的地下石化管线抽验,先从
: 中油开始;另外针对高雄市所有管线全面清查,预计3个月内完成。
: 马总统在记者会强调,除了灾后重建和查明真相外,预防类似事件重演很重要,所以全国
: 各县市政府都要以高雄气爆事件为警惕,全面检讨辖区内的工业管线埋设,这是涉及人命
: 的业务,绝对不能够敷衍怠惰,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中央相关部会也要协助县市政府
: ,完成这项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马总统也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如何把问题的根源性质找出来;高雄气爆事件中,管线不论
: 是石化、油电、自来水,在地下错综复杂,需要经济部与县市政府一起来整理。
马解释,管线的挖掘与埋设,一定是地方政府,不可能由中央来核准;
石油管理法 第31条
石油炼制业或输入业,于必要时,得使用河川、沟渠、海域、桥梁、堤防
、港埠、道路、林地、绿地、公园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敷设管线。
前项敷设管线,以不妨碍其安全、景观及原有效用为原则,并应先向中央
主管机关及各该用地之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如有损失,应按损失程度予以
补偿。
依法设有石油管线之石油炼制业或输入业得应其他业者请求代输石油。
以下恕删
中央单位连明文规定的法令都不看惹
谁说不可能由中央核准... 唉
作者: alamabarry (.............)   2014-08-12 09:31:00
不妨碍其安全以不妨碍其安全为原则
作者: LFD (坏掉的LED)   2014-08-12 09:33:00
记得之前有吵过这个 后来说丙烯不算是石油? 但名词定义上算是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8-12 09:36:00
管线的设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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