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蔡大记者,你要不要先会一下你之前写的中油违法施工?

楼主: sula54 (A君)   2014-08-08 09:53:20
※ 引述《seyna (左岸琴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中油合法掩护非法 偷渡石化管线进住宅区
帮忙补充一下,这位记者是【蔡慧贞】,
就是8/4写【李长荣共犯 中油违法施工下水道酿灾】的同一记者....
: 高雄市政府官员进一步指出,除了此次发生气爆的荣化丙烯输送管线,是由中油公司非法
: 夹带进民间石化业者的特种工业管线进入高雄市前镇区和苓雅区的住宅区外,到底还有多
: 少条中油的石化管线是合法掩护非法的方式铺设进高雄市的住宅区、商业区,之后又偷偷
: 卖给民间业者,恐怕有待中油自己说明白。
: 非公用石化管 法律明订禁止经过住宅区
: 依据“都市计画法”及“市区道路条例”规定,具高度危险、非公用事业用的石化管线,
: 仅能设置在特种工业区内,不得经过住宅区与商业区;但是为了民生需要,公用管线允许
: 经过住宅区、商业区等,如加油站油气管、天然瓦斯管线等,该规定目的正是为了避免高
: 危险性的有毒石化气体因营利理由,任意进入人口密集区域,影响都会区内居民的生命财
: 产安全。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记者大大在那篇【李长荣共犯 中油违法施工下水道酿灾】怎么写的:
“高雄市政府连日清查发现,中油在1986年向高雄市政府申请路权埋管,直至1990年施工,
根据中油公司3日提供高雄市政府的当年3条管线施工设计图显示,3条管线理应呈现ㄇ字
型方式避开该路段的雨水下水道箱涵施作,但就气爆后现场勘验,赫然发现中油铺设3条
管线时,竟然是打穿雨水下水道箱涵壁,将3条管线穿入附挂在箱涵内部的上方,高雄市
政府官员指出,中油的作法明显是违法施工,因为雨水下水道箱涵内是不能附挂任何管线
的。”
好吧,以现在的新闻状况,蔡大记者,或是提供你资料的【高雄市政府官员】,
要不要出来先说明一下“中油违法施工,管线穿箱涵”是写错了,
再来飙“石化管线进住宅区”的事?
(PS. 如果后来发现石化管线埋管时当时那里不是住宅区,
我看蔡大记者写的东西以后我都会打问号了....)
作者: Mature (马球儿)   2014-08-08 09:54:00
看到风传媒写的就可以直接END了
作者: yyan1218 (今天下雨了吗)   2014-08-08 10:02:00
1楼哪时要吞随身碟 XD
楼主: sula54 (A君)   2014-08-08 10:05:00
google时代,写东西其实很容易查...我大概搞懂是啥恩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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