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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22:54:49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849974.shtml
否认性侵少女 接送情泄底
【联合报╱记者陈宏睿/台南报导】
2014.08.05 02:54 am
台南潘姓大学生前年透过脸书认识13岁国一少女,交往一个月后即与少女发生关系,事后
家长发现报警处理;潘在法院辩称不知少女年龄未满14岁,但少女证称潘曾到她就读的国
中接送,台南地院判决2年6个月徒刑。
20岁潘姓大学生前年8月透过脸书认识就读国中一年级的少女,两人交往一个月,潘与少
女在租屋处两度发生关系,今年2月又趁少女父母不在,在少女住处发生关系。少女家长
去年发现两人交往,得知少女偷尝禁果,气得到派出所告潘男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