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马市长无护航图利
国民党党产案,总统马英九被告发在北市长任内藉“北平西路征收案”、“国发院土地变更案”,图利国民党与元利建设公司。特侦组查出,国发院历经5次流标才由元利得标,况且事后元利因变更案受阻,还登报宣泄对北市府不满,认为马并无护航图利之嫌,昨将全案签结。
马英九被控在88年间市长任内对土地大部分为国民党持有的北平西路孙逸仙公园旁既成道路,编列土地征收补偿费4亿8000万元,其中4亿7000万元由国民党领取,让市库通党库,涉嫌图利国民党。
但特侦组调查,“北平西路征收案”征收土地面积仅10平方公尺,实际补偿总金额为357万3600元,受征收人也没有国民党或与国民党相关公司法人。
马英九另被控在94年担任市长兼任国民党主席期间,为出售国民党党产即国发院土地,由北市都发局配合办理都市计画变更案,将该笔土地便更为住宅区,让国民党顺利以42亿5000万元出售给元利建设,不仅图利国民党,也让元利获取暴利200亿元。
特侦组表示,该案实际是永建国小校方与家长会为取得迁校用地主动提出,并非马英九或国民党主动介入或刻意促成;而国民党当年为筹措党员退休金等开销,配合北市府都市计画卖地,审议过程、地目变更、回馈比例均无违法,土地价款38亿3000万元也未流入北市都发局、都委会主管或承办人相关帐户。
特侦组指出,当时因事涉党产敏感政治氛围,经5次流标才由元利建设得标,国民党并未独厚元利;况且事后元利因变更案受阻,还曾登报宣泄对马英九的北市府团队不满,足证马英九或国民党并未承诺元利协助通过都市计画变更,也无护航图利之嫌。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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