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pt.cc/rxF~
这个是旧公告的连结
原文包含"上班必经途中"
打电话去劳工局确认却说他们要确定有没有包含这个
然后过一段时间连结被拿掉
改成 http://ppt.cc/9Zez
拿掉"上班必经途中"
但新公告又说参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http://laws.mol.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49533
第6条第3款
劳工工作所在地未经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惟其
居住地区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经地区,经该管辖区首长依作业办
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致未出勤时。
有人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情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