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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陈俊雄╱新北报导】
北捷杀人事件凶手郑捷遭起诉并具体求处死刑,由于郑捷迄今未委任律师,新北地院移审
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委由法扶基金会选任律师为他辩护;对此,法扶人员私
下吐苦水表示,法院根本是把烫手山芋扔出来。
郑捷犯下北捷杀人血案后,随即被押入台北看守所,虽然曾写信请家人委任律师,但直到
移审法院后,迟迟不见委任律师身影。对此,部分律师直言,帮郑捷双亲发布公开信的民
代,就已被社会一面倒骂到臭头,要是为郑捷辩护,势必面临更大的“社会压力”。
这些律师直言,即使给再多的律师费,为杀人魔郑捷辩护的效益依旧是“弊大于利”,他
们也推测,郑家“应该是找不到愿意接受委任的律师”。
但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郑捷所犯为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符合“强制辩护
案件与指定辩护人”条件,本身没有委任律师,法院就要从法扶律师、公设辩护人及新北
地院的50位义务辩护律师挑选。
几经考量,新北地院最后择定法扶基金会代为委任律师,并找上了具有强烈“废死”背景
的王怡今及人权律师刘继蔚为郑捷辩护。
法扶人员私下指出,为郑捷辩护肯定吃力不讨好,法院不由公设辩护人出场,却把这个任
务丢给法扶,显然取巧。
新北地院说明,目前公设辩护人仍隶属法院组织、支领法院薪水,有鉴于郑捷犯案手法凶
残且已严重造成社会惊恐,为避免公辩的特殊角色定位,可能在郑捷案判决时引发审辩一
体“球员兼裁判”质疑,委由公正第三人的法扶律师为郑捷答辩,应该是减少各界争议的
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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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下一场就是死刑攻防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