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7290148-1.aspx
依“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规定,
大陆民众入境须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
由国外地区来台,除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外,应检附国外地区再入境签证。
可是全国法规资料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Q0060002&DF=&SNo=13
第 13 条
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停留或活动者,入境时应备下列有效文
件经查验后入境:
一、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二、大陆地区核发尚余效期六个月以上之护(证)照或香港、澳门政府核
发之非永久性居民旅行证件。
三、由国外地区进入者,应另检附国外地区再入境签证或居留证。
四、回程或前往第三地之机(船)票。但经许可停留期间六个月以上者,
免备之。
第三项是写另检附国外地区再入境签证或居留证。
美国的绿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不是居留证吗?
还是是要台湾的居留证?
还是我看错法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