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杀人罪22杀人未遂 郑捷求处死刑

楼主: Yada (亚洲第一大)   2014-07-21 11:36:07
古老到不行的说法是说
人彼此之间没有夺走他人生命的权力
由民意建立起来的政府
自然没有夺走他人生命的权力
所以今天要解决这个问题
就会变成说
由于某人做了一个跟这个社会为敌的事情
因此变成政府跟人民的敌人
既然是敌人那自然就可以杀
所以死刑犯都是政府跟人民的敌人
这种说法就不存在什么教化不教化的问题
不过这个古老到不行的说法似乎早就不是主流了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铭言:
: ※ 引述《spjail (娘ㄟ)》之铭言:
: : 各位大大,
: : 不好意思小妹想请问一下,
: : 每次看到这种案子很多都因为加害人有精神疾病所以减刑,
: 因为坐牢并不是要处罚受刑人。
: 坐牢的目的是教育受刑人。
: 说好听叫做教育,说难听一点就是洗脑。
: 就是要用监狱对人洗脑,改变他们的个性。
: 有精神疾病不代表会减刑,刑法上有他规定的条件。
: 郑捷被医生判定有反社会人格。
: 但是检察官认为不符减刑条件,所以不算。一样求处死刑。
: 假设真的有人被疾病所影响,而去犯法。
: 那送进监狱也没有意义,因为监狱没有治好他的病。
: 监狱的教化效果根本没用。
: 所以应该送去医院治疗。不是监狱。
: 当然如果真的治不好,那就等于是在医院终身监禁。
: 如果有一天洗脑机器发明了。那就不用监狱。
: 犯法一律带去洗脑,然后放人。
: 所以废死的论点之一,就是死刑没有“教育”效果。
: 死刑跟坐牢,这两个出发点是背离的。
: 但是有一种反驳的论点。
: 死刑是代表这此人个性不可能导正,监狱教化个一千年也没用。
: 没有办法,只好处死,确保他永久不可能再犯。
: 牺牲一个人,保护剩下的大众。
: 八卦就是,台湾法律规定是“得”减刑。
: 但不是“一定”要减刑。
: 所以法官可以判,我认为被告有符合减刑条件,但我就是不减。
作者: Wtaa (窝塔)   2014-07-21 11:39:00
到底古老的说法是说第一段还是说第二段?
作者: frank8421 ( )   2014-07-21 11:47:00
如果说人没有剥夺人生命的权利 那是否可以把他丢到兽笼喂老虎 黑熊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4-07-21 11:48:00
越古老的应该越嗜杀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7-21 11:52:00
有够语意不清的文 是想表达说把杀人者视为敌人就可以杀的意思吗?
作者: frank8421 ( )   2014-07-21 11:53:00
一样吗??人是老虎 黑熊杀的 我只是推他下去而已~^_^
作者: z810638 (小宝)   2014-07-21 11:54:00
放逐也算吗
作者: frank8421 ( )   2014-07-21 11:54:00
不然丢到深山老林或是万丈深渊 汪洋中得无人岛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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