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证的贪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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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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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告邱毅侵害名誉 败诉定谳
2014年07月19日 04:10
林伟信/台北报导
前立委邱毅2年前在电视节目中,指高雄市政府的公务员,很多都向企业“刁难”、“收
红包”,高雄市长陈菊认为邱的言论不实,诉请法院要求邱登报道歉。高雄高分院认定,
高市府官员确有贪污被判刑定谳的事例,邱的言论并非全无根据,判决陈菊败诉,最高法
院昨日驳回陈菊上诉,败诉确定。
判决指出,邱毅于101年2月2日在中天、TVBS的政论性节目,指企业到高雄市投资很麻烦
,陈菊所属的高市府公务员,各个关卡很多都给企业刁难,借机收红包、要求上酒店喝酒
,企业家因而都不去高雄投资,走掉了。
陈菊认为,邱毅这些言论明显是故意侵害高市府及她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提告,要求邱
毅必须在中国时报等4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3日。
邱毅辩称,他所讲述的高市府弊案,都有经媒体报导过,能证明为真实,依刑法诽谤罪的
除外规定,属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不在处罚之列,他不须登报道歉。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邱毅指高市府公务员“刁难”、“收红包”,有高雄市府专门委
员赵嘉宝藉世运会索贿案为例,赵因此案被判刑9年6月确定,故邱的言论并非全无根据,
认定邱没有故意侵害高市府名誉,更何况,陈菊是否尽到对下属的监督责任,也是可受公
评之事,判决陈菊败诉。陈菊不服,提起上诉,昨天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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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9000398-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