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0rz.tw/qdFlA 无偿提供蔡英文我当竞选总部
地约1百坪,旁边又是空地,适合晚会造势用。
绿营人士指出,此地地主是长期支持绿营的人士,因海产店租约到期,不再续约,所
以无偿提供给蔡英文当竞选总部。
小弟不太懂连跟蔡差别在哪里
有请以下酸民解答~~
※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前几天 我听说连胜文的建商朋友无偿借给连胜文房子当竞选总部
: 心中总觉得不对
: 应该是违法了
: 去请教了一些朋友
: 有朋友给我这个资料
: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top2/top2_e13.htm
: 二、什么是政治献金?
: 答:政治献金系指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之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之动产或
: 不动产、不相当对价之给付、债务之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
: 三一、个人在捐赠额度上有何限制?
: 答:依政治献金法第15条及第16条规定,个人每年对同一政党、政治团体的捐赠总额,不
: 得超过新台币30万元;对不同政党、政治团体,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60万元。对同一拟参
: 选人,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对不同拟参选人,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20万元。例如,某
: 甲今年捐给A政党新台币30万元,捐给B政治团体新台币30万元,捐给C及D拟参选人各新台
: 币10万元,那么某甲在本年度内即不得再捐赠政治献金。
: 三二、营利事业在捐赠额度上有何限制?
: 答:依政治献金法第15条及第16条规定,营利事业每年对同一政党、政治团体的捐赠总额
: ,不得超过新台币300万元;对不同政党、政治团体,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600万元。对同
: 一拟参选人,不得超过新台币100万元;对不同拟参选人,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
: 很明显 连胜文一个月收取80万房租的不当利益
: 已经违法
: 怎么都没人提到呀?
: 连新闻都没提.....
: 我一定要向监察院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