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长太高撞坏餐厅吊灯 毁损不起诉

楼主: rpg (rpg)   2014-07-15 10:12:18
※ 引述《gasara (赌盘开了 收钱 ^O^/)》之铭言:
: 长太高撞坏餐厅吊灯 毁损不起诉
: 温姓男子身高182公分,当他在知名连锁餐厅用完餐,站起身要戴上安全帽时,安全帽直接
: 撞到天花板吊灯;餐厅虽然先关心温有没有受伤,事后却以温毁损价值2千多元的财产,不
: 愿赔偿为由,提告毁损。新北地检署认为温并非故意毁损吊灯,处分不起诉。
: 今年2月底晚间6时许,25岁温姓男子到新北市土城区的知名连锁餐厅用餐后,起身戴上安全
: 帽,撞坏吊灯;温出庭应讯,指出他身高较高,没有注意吊灯距离那么近,才会不小心撞坏
: ,检方认定餐厅应循民事途径求偿。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803961.shtml
联合不知道为什么不写出这间知名连锁餐厅的名字
前几天联合报导同样这间餐厅的天母家乐福店丁姓员工打客人时被判刑时
就有报出店名
===
本来想问土城有几间分店...一查有两间
土城裕民店
土城学府店
不知道是那一间弄坏东西就告人刑事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4-07-15 10:15:00
这在国外... 会被投诉空间设计致人受伤 店家先赔钱再说吧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兽三国作者.....)   2014-07-15 10:15:00
可能不同记者的习惯不同而已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7-15 10:24:00
对啊 顾客应该反告过失伤害 让头皮受伤 求偿2万元而且还真得可能成罪 至少比告毁损的成罪机率高多了
作者: ban5064   2014-07-15 10:41:00
那妳为何也不直接写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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