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强脱少女裤花1.5小时 法官:不算性侵

楼主: kabor   2014-07-14 10:24:39
※ 引述《Aqqqa (没有暱称)》之铭言:
: http://ppt.cc/5m9l 苹果日报
: 强脱少女裤花1.5小时 法官:不算性侵
: 2014年07月14日09:50
: 新竹市范姓男子(21岁)去年2月12日与陈姓少女(16岁)及友人到KTV唱歌,陈女喝点酒,当
: 天晚上因要上班,唱完歌范男陪她到旅馆休息,事后少女声称范男脱她裤子花了1个半小
: 时,控告性侵。法官仅认定有强制猥亵犯行,双方以60万元和解。
: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判决书指出,当天一行人下午3时许赴旅馆,范男带陈女
: 进房,他脱去衣裤跨坐在少女身上,她口头拒绝且阻挡,少女抓住裤子,范男说,“我第
: 一次求一个女生一个多小时!妳还不答应我!”之后少女气力用尽,遭性侵得逞。
: 法官调查,少女声称范男脱她裤子花了1个半小时,不合常理;勘验电梯录影画面,发现
: 少女明知要跟范男开房间,事后在电梯内“照镜子、拨头发”也不难过,认定全案无性侵
: ,只有强制猥亵成分。(陈亮谕/综合报导)
这篇颇有优势
各位22k小妹
看到没,这样告一次,已经是很多人还远不及的年薪喔
所以大家要记好
不要忘记一日赚他人年薪方式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4-07-14 10:25:00
第一次仙人跳就上手
作者: hirorei (深井有猫饼)   2014-07-14 10:26:00
之前某版版主告一屁股人是一人十万和解耶,比较好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7-14 10:27:00
一日?这女人一辈子毁了,我不会相信这种女人的
作者: accin (acc)   2014-07-14 10:27:00
我们肥宅整天饱受羞辱还不能因此赚钱真是太过分了 肥权团体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4-07-14 10:28:00
还16岁,晚上要上班,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14 10:28:00
去变性就可以赚这种钱
作者: whatzup1124 (我是干嘛)   2014-07-14 10:28:00
1肥本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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