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兄弟姊妹合意性交无罪” 澳法官说

楼主: whangwang (whang)   2014-07-11 19:54:51
※ 引述《yoyotv5566 ()》之铭言:
: “兄弟姊妹合意性交无罪” 澳法官说法惹议
: 澳洲新南威尔斯州一名法官在法庭上表示,成年的兄弟姊妹因合意而交媾,在现代社会

: 不再是禁忌,只要不因此产下畸形儿即不构成犯罪。他的言论引起非议。
: 澳洲新南威尔斯州法官尼尔森(Garry Neilson)认为,成年的兄弟姊妹因双方合意而

: 媾,只要不因此产下畸形儿,即不构成犯罪。他的言论引起该国法界反弹。
: 英国《电讯报》(The Telegraph)报导,澳洲法官尼尔森(Garry Neilson)认为,近

: 乱伦在过去被认为是种罪行,因为可能导致生下畸形儿;但现在有避孕方式与流产手术

: 因此前述因果关系已被打破,不必然拥有关联。
: 尼尔森于日前审讯一件哥哥被控强暴妹妹的案件时,表达上述看法。被告承认于1973至
: 1974年间性侵胞妹;但不同意1981年的双方交媾行为被控以“性侵罪名”,因为他的妹

: 当时已18岁。尼尔森认为,这是一个性苏醒的年代,婚前性行为已不被视为不合法;并

: 同性恋为例,认为该行为在过去同样被视为不自然、是一种犯罪,现在同样已被广泛接

: 。
: 检察官唐林(Sally Dowling)认为,法官尼尔森的言论充满“厌恶女性”的色彩、十

: 可耻,其中以“流产说”最为可恶,已向法院要求更换承审法官。专攻儿童性侵害防治

: 件的律师卡兹曼(Cathy Kezelman)在接受《雪梨先锋晨报》(Sydney Morning
: Herald, SMH)访问时则表示,性侵害对任何年龄而言都是可怕的,不顾血缘关系的近

: 性侵更是罪加一等的恐怖罪行。
: 乱伦是否有罪,在世界多国都曾引起讨论。以瑞士为例,该国国会议员自2010年起考虑

: 亲通奸除罪化,认为成年双方即使有血缘关系,但只要是意思合致下的交媾就没有错,
: 主张“乱伦”为道德问题、不在刑法解决之列。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052786
: 近亲乡间 上等?
借这篇文问一下
假如两个单亲家庭的父母结婚
那这两个家庭的小孩彼此之间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
那如果是小孩先结婚呢?
这样两边的父母可以结婚吗?
作者: kutkin ( )   2014-07-11 19:55:00
仍然可以
作者: Colantoni (Open)   2014-07-11 19:56:00
可以
作者: Nosztalgia (乡愁)   2014-07-11 19:57:00
义妹不都是用来____的吗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07-11 20:00:00
有血缘无法律? 像是偷抱的小孩变成恋人之类的推理小说梗吗?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7-11 20:01:00
血缘上是,法律上不知情?
作者: dp44 (lol)   2014-07-11 20:01:00
还要看父母有没有收养对方小孩
作者: knives   2014-07-11 20:04:00
嘛,只要不生孩子就好了
作者: kutkin ( )   2014-07-11 20:05:00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报)   2014-07-11 21:05:00
没血缘根本没差
作者: grandwar   2014-07-11 21:14:00
可以吧 不过可能需要办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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