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蜜月湾 宜县长:坚决反对开发
2014-07-0916:56
〔本报讯〕宜兰蜜月湾景色宜人,更属国有公共财,却传有财团欲开发,夺取国有海岸资源牟利,恐成宜县有史以来最大开发案。宜兰县长林聪贤今下午4时许于脸书郑重撰文,强调县府绝对坚守环境永续价值,就算中央放水,他也会把关。林聪贤更提四大声明,盼能竭力保护蜜月湾。
据指出,罗许建设与博爱企业于100年通过蜜月湾开发环评,今年4月又提整体开发计画,规划9大分区,投资金额高达60亿元。林聪贤今于脸书表态,海岸属公共财,应为全民所有,环境永续更是宜县的核心理念,因此他坚决反对该案,不会使蜜月湾成“美丽湾翻版”。
他指出,县府将采取立即四大行动,要求内政部将海岸景观列入保护范围、要求环保署重启环境影响评估、呼吁观光局不应草率通过本案,县府也会着手对海岸资源采取“积极保护”的程序。
林聪贤全文
环境永续是宜兰的核心价值,
海岸属公共财,应为全民所有!
海岸线一定范围内,要维持公益性与公共性,不得私有化。
虽然,“宜兰大溪蜜月湾整体开发计画”的审查及通过,均属中央权责,县府仍会秉持环境永续的核心价值,坚决反对本案开发,就算中央要放水,县府也会严格把关,绝不会让“蜜月湾”成为“美丽湾翻版”!
何况,该开发计画的环境影响评估及所在的东北角风景特定区都市计画,通过的时点均在雪隧通车之前,当时极端气候也未剧烈,环境永续的观念仍未普及,另该开发计画审查会议,更未邀请中央或地方环保主管机关与会审查。
因此,我们将立即采取下列行动:
1.要求内政部于目前通盘检讨东北角风景特定区都市计画时,由开发导向,转为遵重自然资源,将海岸景观列入保护范围。
2.要求环保署依目前的交通、环境状况及社会期待,重启对本案的环境影响评估。
3.要求交通部观光局东北角风管处,于本案都市计划通盘检讨及环境影响评估未完成前,不应草率通过本案。
4.县府也将进行自然地景、渔业资源保护及海岸线划定程序,积极采取保护海岸景观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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