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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狼父性侵4岁亲生女儿长达一年多,他为了代罪羔羊,竟痛殴11岁儿子,连
椅子都被打断,逼儿子扛下,自称指侵妹妹;后来妈妈察觉不对劲,女儿才哭诉“坏人是
爸爸,不是哥哥”,儿子也哭求妈妈“快救我和妹妹”;狼父被判刑18年,新北地院另判
他赔偿160万元。
女儿哭诉坏人是爸爸
这名狼父自97年起,趁妻外出购物或睡着时,性侵就读幼稚园的女儿,并威胁“不可以告
诉妈妈”、“若妈妈问,要说坏人是哥哥或幼稚园同学”。妈妈帮女儿洗澡时,发现她下
体、肛门红肿且渗血,不断追问,女儿起先说“是爸爸”,听到父亲开门声,改口诬指是
哥哥性侵她。
狼父为栽赃给11岁儿子,拿塑胶椅、木头椅痛殴他,打断两张椅子,儿子只好承认指侵妹
妹。但妈妈后来发现,儿子已好一阵子没有同住,女儿下体红肿情况却未改善;再次追问
,女儿改口说是同学所为,妈妈愤而控告女儿的同学,但检方查无实据结案。
狼父判赔160万元
99年,妈妈帮女儿洗澡时又察觉有异,这回女儿才吐实,说是父亲性侵,“坏人是爸爸,
不是哥哥”;妈妈于是转问儿子,儿子哭求妈妈“快救我和妹妹”,妈妈气得告丈夫,并
带儿女离家。
本案刑事部分,二审法院日前判狼父18年徒刑;民事部分再提求偿300万元,但狼父否认犯
行,指女儿听从妻子做不实指控。法官依刑事判决等证据,认定狼父性侵,扣除已领取的4
0万元被害者补偿金,判赔16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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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9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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