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政府管太多:三审须请律师“逼穷人弃权”

楼主: lasda (板桥金城武拉斯达)   2014-07-05 10:18:00
※ 引述《zhaomine801 (西打龙)》之铭言:
: 处此之外,当事人都得自己打官司
: 这新闻再吵的上诉三审,别称叫法律审,刑事上诉要件过关后,就审酌上诉状所指摘下级
: 审的判决不当是否有理由。通常这些都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操作,一般就算学过法律的
: 学生有些实务上的眉眉角角可能还不清楚,所以必须要请律师,不然徒浪费其他人使用法
: 院资源的权利。
: 当然大家常听到有些“素人”自己打官司还赢的例子,我只说这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模仿
: 的,就跟有病就看医生的道理一样,自己可以选择买成药普拿疼吃一吃休息,可能就好了
: ;同时也可以去医院挂号咨询律师,做深入的检查对症下药。
有种就让考试院开放全民都可以考律师啊
不限大学毕业
不限学分
看看那些最高院实务见解、各派学说
智力正常的人花一年两年有没有办法读通
如果不敢
那司改方向就是不应该限制人民提起诉讼之权益
按释396理由书 人民诉请法院请求救济 为宪法保障人民诉讼权之内涵
再者 按照大法官审理案件法
违宪司法审查须以终局判决所适用之法规或命令发生疑义 才得以声请
禁止人民在程序正确的情况下 无法进行第三审
无疑是限制人民作为被侵害的主体
其对于宪法所保障的违宪审查权限之救济请求能力
姑且不论第三审
譬如行政院打伤学生这种案子
在当事人有录影,有相关证据足以确认构成要件该当的情况
与隶属行政体系的司法官又有不信任情形
凭什么不能提出自诉?
况且刑事第一审为事实审,法官根本问一问事实看一看证据也懒得听你废话就判了
要提到“法学素养”、“法律程序”,简直是莫名其妙。
凭什么人民对司法官、对于法务部的行政体系不能有任何的不信任?
整个324到现在,没有一个检察官对警方提出告诉,
要限制人民只能提出告诉事由,那这个前提该问的是,我们国家的检察官值得信任吗?
凭什么要求人民得信任国家权力?
当然关于三审的限制有其理由
就是合议庭法官人数不足
不过,新增法官或增加律师转任名额不就可以解决这问题了
还可以改善律师就业状况,加速汰旧换新的实务界司法改革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连律师也觉得限制人民诉讼权
从国家保障人民的诉讼权的角度出发、或是从司法改革的方向来看
会是个正确的事情。
: 另有版友说律师或法律人都在卖弄专有名词,我只能说这就是专业。想想自己所学的专业
: 领域不是也常常有些专有名词,有时已经定义后,非该领域的人还是不懂是什么意思,难
: 到要叫他们也把那些名词全翻成白话?!
: 说道白话法律用语,请上网找中国的法律,绝对超白话;但看过的人没有一个想要改成那
: 样。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05 10:19:00
不对阿 上学要缴学费 那是不是限制穷人的受教权?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20:00
…,果然只要不是花自己的钱,讲话都很大声。
作者: choipei (别让胜文不开心)   2014-07-05 10:20:00
最高法院法官:我已在法官的最高殿堂了,给点福利臭了吗?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23:00
不作限制,就会有一堆人连法律abc都不懂就上诉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24:00
请你找律师来进行第三审 就是限制人民救济?!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24:00
那这样好啦,一百级一百审,人人都法官,重点应该在如何过滤吧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24:00
处理这些案子不用请人出成本?钱不是某人出,当然觉得ok
作者: cdcardabc (觉得难笑就给个推)   2014-07-05 10:25:00
台湾没有自体诉讼?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25:00
那强制戴套才能做爱 就叫做限制做爱的权利?!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25:00
上诉第三审是诉讼权一定要保障的内涵吗?那前面两审摆好看的?还是说不给你打到赢就叫作妨害诉讼权之行使?
作者: LyoBei (刘 备 , 字 玄 德)   2014-07-05 10:26:00
那强制戴套才能做爱 就叫做限制做爱的权利?! 的确没错啊XD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28:00
"声请" not "申请"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7-05 10:30:00
20法律学分班已经很松了,我觉得还好。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32:00
现在闲著没事的律师一堆,要是真的有违宪之虞,不怕没免钱的帮忙。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32:00
你的确定终局裁判跟我国实务见解不同,竟然是以第三审判决为准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33:00
违宪也不是某些x权团体说违就违的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3:00
才正想讲 他对终局判决的认知有点混乱XD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4-07-05 10:35:00
我国是抽象违宪审查 来点会的好吗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4-07-05 10:35:00
这篇完全证明了为何台湾需要三审强制代理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5:00
应该是强化了 未来应该全面强制律师代理制度XDXD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4-07-05 10:36:00
违宪审查也不限于终局啊 一二审也可以请求法官声请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6:00
不过 有个问题真的蛮可怕的是 有些考试机器人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4-07-05 10:36:00
啊 我一时忘记 暑假到了 一堆钓客蠢蠢欲动 XDXDXDXDXDXD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7:00
没有经过太多正规法学训练 念个20学分或是硕乙就考上司法官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05 10:38:00
考试怪物应该不需要念学分的 直接考过普考 书记官待几年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8:00
之前就看过一个 法学论文写的惨不忍睹 无奈人家考上司法官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0:38:00
证据法则都不懂自己去自诉也是浪费大家时间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39:00
台大电机+法硕 法硕两年还没念完司法官就上了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4-07-05 10:39:00
你不就承认原则是抽象审查 sigit没错啊 o__O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4-07-05 10:39:00
嗯嗯 你慢慢钓吧 祝你钓到大鱼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0:40:00
保障一个人浪费资源的权利 其他人的诉讼权呢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4-07-05 10:40:00
你三审没请律师被裁定驳回也是终局啊 XDDD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05 10:41:00
还有 报名各种考试 都要缴钱 都在1千左右 当然也是限制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0:41:00
法官增加到十万人吧,国家其他事情呢,你要缴多少税呢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41:00
还是应该回到原点,上诉三审根本就不是诉讼权保障的核心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42:00
XD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42:00
不然我国法一堆上诉三审的价额跟罪刑限制都违宪了嘎?所以能不能打到最高院到底有啥讨论的意义呀?你当一、二审不审法律的喔...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4-07-05 10:50:00
XDDDD 事实审也可以就法律问题攻防啊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4-07-05 10:50:00
....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53:00
不信任检察官..啊又没钱,何不去申请法扶?不然就去考律师吧那就去申请法扶呀,除非案件显无理由,不然真的没钱很容易过的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0:56:00
是要多摧毁啦 已经放很宽了 相较其他国家考试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0:57:00
这我没意见呀,律师资格开放好阿,最好连医师、会计师、建筑师全都开放,有能者就爽啦,只是有能与否就凭考试决定你安心吗?还是又要回到对国家的不信任?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7-05 10:59:00
大学毕业,修满20学分不合理??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05 10:59:00
可以考 普考跟书记官不需要修学分 也可以取得律师资格当然有条件 高中要有钱念 还有报名费要缴得出来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1:02:00
而且说真的,考律师的资格也不难取得,正常人都有办法达到还是说要开放到连三岁小孩也可以考?你总得先筛选一下巴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1:03:00
建议司法院应该把本篇选入 当作法学教育的范本 耶!
作者: env (沙锅大的拳头)   2014-07-05 11:08:00
啊你最后不也说了是国家机关承载能力的问题?
楼主: lasda (板桥金城武拉斯达)   2014-07-05 11:10:00
所以就是要花钱了嘛 把饼做大 让律师多多转任 不是大家都爽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1:10:00
麻烦考虑一下 整体诉讼结构设计必须要应付多少人适度的设立门槛 并没有妨碍人民诉讼权的实施那缴纳裁判费 是不是也要干脆废掉不然没钱缴裁判费的 也很可怜阿 叭~~~~~~~~
楼主: lasda (板桥金城武拉斯达)   2014-07-05 11:12:00
使用者付费啊 钱可以量化 可是时间跟诉讼权利不能量化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1:12:00
妳的时间是时间 法院的时间不是时间? 其他人的时间不是时间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1:13:00
这么爱使用者付费去仲裁就好了 上法院干嘛
作者: shnh38 (台湾嘿咻)   2014-07-05 11:13:00
今天看完一份跟法律争点无关的诉状 算你的吗?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4-07-05 11:17:00
一般人不懂法 强制律师制度是在帮忙一般人 你说我很厉害不用自己来 要我请律师是在限制我 问题是法院又不认识你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1:18:00
现在考律师资格已经很宽,是要放到认识国字就可以考喔.多让一个人去乱就是迫害另外一个人的诉讼权利 国家不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4-07-05 11:19:00
随便一个人丢状子进来 法院还要查是王泽鉴 还是王睪监?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1:20:00
是你一个人的,税金也不是都拿来给你打官司用的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4-07-05 11:21:00
因此在起诉前引进律师 将过滤工作就交给律师去处理
作者: kei29 (阿骆骆)   2014-07-05 11:22:00
................讲得好像纠纷的关键都是法律一样ㄎㄎ
作者: kawaipiano (白烂系统误我原ID)   2014-07-05 12:27:00
正解 跟开放修教育学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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