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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少女割发 3人判赔255万
2014年07月01日
【吴珮如╱台北报导】女子吕宜芳不满前男友与一名女高中生过从甚密,前年找男子赖宏
杰和范姓少年,将女高中生载到阳明山上性侵,之后还割断她的头发,吕女全程在旁观看
后,再将衣不蔽体的被害人留在山上忍受饥寒交迫。
吕女等三人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分别判处九年到十四年不等徒刑后,士林地院昨再判
三人连带赔偿被害人与母亲共二百五十五万元。
剥衣硬上丢山区
判决指出,吕女(二十三岁)前年一月间,先佯称约被害人唱歌,一行人搭赖男的车上阳
明山后,被害人遭持刀逼迫脱衣,范姓少年要被害人帮忙口交助兴,再性侵得逞后,持刀
割断被害人的头发,赖男则抢走她的衣物和包包,将只穿一件小可爱的被害人丢在山上,
所幸路人发现获救。
法官审酌,被害人遭性侵后身心状况不佳,她的母亲辞去早餐店工作照顾她,而被告三人
年纪轻轻,未来出狱后可赚钱赔偿,因此判决三人需赔偿被害人两百一十万元、其母亲四
十五万元,其中范男因犯案时未成年,范的父母也需负连带赔偿责任,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