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廖壬楷台中30日电)彰化潘姓男子2年前在庙宇临时会员大会辱骂陈姓常务
理事“龟儿子”,一审被判无罪,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潘男拘役20日。
台中高分院判决指出,潘姓男子于民国100年庙宇临时会员大会中,因不满陈姓常务理事
的发言,以台语“龟仔尬”(意指龟儿子)辱骂对方。
判决指出,彰化地方法院一审认为公然侮辱仅限缩于“仇视性”的要件,且“龟”字含义
多元,难以客观认定有侮辱的意思,判处潘男无罪。
二审法官依彰化师范大学解释,“龟”在古代有长寿吉祥象征,但宋代以后“龟”的字义
渐由褒转贬,今日以“龟”称人,则是严重羞辱人的骂语,所以今天依公然侮辱罪改判潘
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1030630
中央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