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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同奈省日前宣布对反中暴动的受害厂商赔偿约新台币一.八亿元;经济部投资业务处处
长连玉苹昨表示,这相对于台商合计损失超过三百亿元的数字相差太大,经济部及台商都无
法接受,将持续与越方沟通,要求实质有效赔偿,例如抵缴营所税等。
越南同奈省二十二日宣布,对省内所有受灾厂商预付保险理赔金三九○亿越盾、退还加值税
九五○亿越盾,总计约六二六万美元(约新台币一.八亿元);但根据经济部统计,台商在
五一三反中暴动中,直接损失约一.五亿到五亿美元,间接损失更高达十亿美元(新台币三
百亿元)。
连玉苹指出,同奈省宣布的预付保险理赔金适用于有保险的所有外商,但只有六家台商符合
条件;她还直言,所谓退还加值税九五○亿越盾是“空包弹”。因台商进口原料和半成品,
越南政府有保税二七○天规定,出口时再做冲销;同奈省宣布退还加值税,“意思是本来要
叫你补缴,现在不用补缴了,这对台商没有帮助,因为进口原料和半成品通通被烧掉了,本
来就不应该缴税”。
此外,同奈及平阳两省政府近期宣布减免土地租金,经济部也认为不够落实。主因是台商在
越南租用土地,都是一次买断权利,预付二十年或五十年租金,“这部分是不会退还的,越
方的意思只是说,未来再租可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