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贴] 台大物理教授吴俊辉对 台东小子 看法

楼主: sungcy (小小杂工)   2014-06-25 17:49:54
就算台东小子看不懂英文论文 他实作的东西也是他原创的
只要前人有做过 先发表的 那后面做跟前人做的一样类似 又没有引用 那也算是抄袭
全球数十亿人口 有相同创新的方法的人 会有很多
你想得到的 别人也想得到 就看谁先做出来 谁先发表
※ 引述《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之铭言:
: 不太了解这位教授怎么认定人家是抄袭的
: 对!别人做过,别人很厉害!别人出 Paper
: 所以他抄袭?
: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可是这要建立在:台东小子看得懂英文论文
: ^^^^^^^^^^^^^^
: 请注意!是看得懂“英文论文”,是在英文专业期刊的科学论文
: 不光只是看得懂英文
: 那你怎么证明人家看得懂或是看不懂?
: 你说 TED 有中文翻译
: 拜托!光看 TED 演讲的翻译就做得出来,也够强悍了吧?
作者: psychoF (F型患者..)   2014-06-25 17:52:00
你想说什么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6-25 17:53:00
台东尼史塔克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06-25 17:53:00
要是不懂得看论文 就是会走别人走过的路 还以为是发明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06-25 17:53:00
新竹林七贤
作者: KobeEFF0 (KobeEFF0)   2014-06-25 17:54:00
689的选择
作者: beartsubaki   2014-06-25 17:56:00
先后很重要 专利战啊~
作者: ogisun   2014-06-25 17:57:00
先发表先赢
作者: honafire (D调)   2014-06-25 18:00:00
鸿海应该要挖脚她才对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6-25 18:02:00
鸿海要转投资灯具了吗??
作者: ogisun   2014-06-25 18:10:00
至少练习一下写计画书请老师丢国科会 这中文就能搞定了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20:00
在著作权的范围,没有“谁先发表,就是谁的”,这种概念。专利则是“登记主义”,先登记先赢X跟谁先创作没有关系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06-25 18:23:00
观念正确 有时候读论文不只是为了什么"正归/理论/知识"更多时候是避免跟别人冲到 结果做人做过的走一堆冤枉路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24:00
所以要嘛就是抄袭(有接触原作资料)、要嘛就是自创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06-25 18:25:00
研究很烧时间 所以这种情况应极力避免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26:00
没有什么叫“就算原创,只要有先发表而未引用,就是抄袭”这种说法有没有努力看论文、学习知识是一回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06-25 18:28:00
专利才不是先登记先赢,有人公开发表但没"申请",你接着第一个去"申请"也丧失新颖性了。还有谁在说专利是登记的...新型好歹也有形式审查。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28:00
但是有没有构成抄袭这种指控是另外一回事没认真吸取相关学术知识,不等于做出的作品就是抄袭
作者: knospe22 (摸欸)   2014-06-25 18:30:00
说抄袭可能严重了 不过就算自创出一个跟前人类似的东西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30:00
那是指新式样
作者: toytool (不会吧!!!)   2014-06-25 18:31:00
没有帮助是一回事,抄袭是一回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06-25 18:32:00
新式样用登记也要看哪国的法规而且新式样只是专利的一部分,没经过实审的根本不可能拿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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