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奇摩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林口社区蛙鸣扰人 市府无“法”管
〔自由时报记者赖筱桐/新北报导〕民众投诉,新北市林口花园广场社区有一处生态景观
池,夜晚常听见野生蛙鸣声,打扰居家安宁,有住户被吵得辗转难眠,向新北市政府检举
陈情。但环保局针对蛙鸣鸟叫等“不连续性噪音”无法开罚,仅能劝导管委会善尽环境维
护责任;工务局和农业局也表示这属自然现象,目前没有相关罚则,无法可管。
社区景观池 多数居民赞成保留
投诉人指称,社区中庭辟建一处景观池,但管委会未有效管理,造成野生青蛙繁衍栖息,
夜晚不定时发出蛙鸣声,影响住户睡眠品质,让人精神紧绷,反映多次仍无改善。
林口花园广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吕姓主委坦言,确有少数住户反映蛙鸣扰人问题,先前曾召
开住户大会投票表决,多数赞成保留景观池原状,她说,站在尊重生命及生态保护立场,
人类应与环境和平共处,不能因零星住户不习惯或不适应,便扼杀无辜生命。
“是不是噪音见仁见智啦!”管委会简姓总干事说,有人觉得蛙鸣声很悦耳,非常享受大
自然赐予的礼物,有人觉得很吵难以忍受;他强调,青蛙非社区住户饲养,即使移走景观
池的蛙,还是可能从其他栖地跑过来。
环保局环保稽查科科长许嘉琦指出,噪音管制法规范营业或娱乐场所、营建工程、工厂及
扩音设施等,其中第六条规定,制造不具持续性或不易量测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宁的声音
,由警察机关依有关法规处理。她举例说,狗吠或夫妻吵架产生的扰人音量,应由警方以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
工务局公寓大厦管理科科长苏志民强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仅规范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
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但野生动物不包括在内,只能请住户自行协调,取得共
识。
农业局主任秘书谢宏伟表示,野生动物保育法规范的是人类不得破坏其原有生态功能、栖
地或有猎捕、滥抓、骚扰与虐待等行为,对于大自然存在的声音没有罚则,还请住户调整
心态。
3.新闻连结:
http://ppt.cc/Hl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