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杀人量刑揭祕 7成5死刑犯只杀1人

楼主: baumen (baumen)   2014-06-11 12:36:38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http://ppt.cc/cOS3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杀人量刑揭祕 7成5死刑犯只杀1人
联合新闻网 作者: 记者王文玲╱台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4年6月11日 上午3:17
杀几个人会被判死刑?司法院统计二○○七年到去年底,七年间一千零四十八次杀人罪判
决发现,被害人数与被告是否被判死刑没有绝对关系。有杀一人被判死刑,也有杀四、五
人未被判死;是否判死,要看犯罪工具、方法、动机、犯后态度及有无减刑事由而定。
杀人罪为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的重罪,司法院是以宣告刑来做分析。在一千多次有
罪判决中,有廿四次判死刑,占百分之二点三,判无期徒刑的占百分之十九点九;判有期
徒刑占百分之七十七点八,最长的判廿五年,最短的因符合多项减刑事由,只有一年四个
月,平均刑期约为十二年四个月。
廿四次死刑宣判,杀一人被判死刑者有十八次,占了全部死刑宣告的百分之七十五;杀两
人者有三次,另有杀三人、七人及十三人者各一次。也有杀四人、五人、九人、十人没被
判死刑者;被害人数较多者,都是纵火案。
司法院表示,由此来看,被害人数并非判决死刑的决定性关键,是否为累犯、精神状态、
正当防卫、情堪悯恕等事由,都影响杀人被告的刑度。
如果是累犯,平均刑度十四年,非累犯为十二年;精神状态符合减刑规定者,平均刑度为
八年九个月,否则为十二年九个月。有情堪悯恕事由差别最大,若再加上符合其他减刑规
定,平均刑度为四年一个月,否则约为十二年八个月。
为了减少量刑歧异,司法院二○一一年起逐步建立各罪的量刑资讯系统,设定量刑因子,
将过去判决的量刑输入数据库,提供法官检索类似判决,了解别人是怎么判的。
杀人案件的量刑系统启用半个月,司法院希望借此协助法官量刑时更符合社会公义。
3.新闻连结:
http://ppt.cc/cOS3
4.备注:
台南那个杀小孩的 怎没有死刑 还说什么杀一个两不会死刑 不是7成5吗?
作者: hachime (最恶教师)   2014-06-11 12:37:00
作者: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14-06-11 12:38:00
那个很夸张,才无期= =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4-06-11 12:38:00
HIT 100
作者: kutkin ( )   2014-06-11 12:38:00
七成五死刑犯只杀1人 跟 杀1人的有多少被判死刑不同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6-11 12:39:00
鬼岛司法又在打迷糊仗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6-11 12:39:00
记者搞不清楚状况 这些死刑犯是拿来当救援用的
作者: steve17 (象牙)   2014-06-11 12:39:00
只杀一人? 不然要杀几人才能判死刑
作者: kutkin ( )   2014-06-11 12:39:00
"有廿四次判死刑,占百分之二点三"所以 谁怕死刑?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4-06-11 12:40:00
看起来越罪无可逭的人被弄到不死,自然是越大的战功
作者: DreamYeh (天使)   2014-06-11 12:40:00
错 要看法官智商 没别的了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6-11 12:40:00
只杀一人判死刑的7.5%有没有?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6-11 12:40:00
是死刑中止杀1人占7成5,不是全部杀1人的人有7成5被判死刑
作者: HinataME (我要写个惨字)   2014-06-11 12:42:00
杀千万人的还会盖庙来拜呢!
作者: FATTA5566 (问题真的很多)   2014-06-11 12:42:00
鬼岛不意外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6-11 12:43:00
超二、三个就不会死刑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6-11 12:43:00
不过比较意外的是 7年一千多件...平均下来3天不到就有一件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4-06-11 12:45:00
三小屁话,果然是联合支那新闻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14-06-11 12:45:00
只?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6-11 12:46:00
杀一个没有判?那你有多杀几个吗?
作者: zenk0113 (白色谎言)   2014-06-11 12:48:00
为啥犯后态度是判断标准! 被害人已死 有办法反驳嘛!
作者: aaagang (我...)   2014-06-11 12:49:00
看标题就知道是白吃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06-11 12:52:00
那不就很少 不够多 好可惜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06-11 12:52:00
K/D值>1 就是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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