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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声明 盼各界共同维护监察制度
新头壳newtalk2014.06.10 谢莉慧/台北报导
针对民进党昨天在“立法院临时会前政策扩大会议”中,作出“以废除考、监两院”为最终
目标等结论。监委吴丰山今(10)日在监察院会提临时动议,认为监院应发表严正声明,让
社会了解监察权的重要性,经在场监委全数举手通过。决议声明指出,监察权职司纠弹,是
保护人民不受公权力不当侵害的重要宪政机制,期盼全国各界共同维护监察制度。
立法院临时会将处理考监人事同意权,考监院的存废问题再度浮上台面。吴丰山在今天召开
的监察院会提临时动议,认为监院应该发表声明,让社会了解监察权的重要性,经监委周阳
山、洪德旋、钱林慧君、陈永祥、余腾芳、程仁宏、洪昭男等人发言赞同,最后,20名在场
监委全数举手通过。
即将卸任的监委吴丰山中午在监院弹劾案记者会上表示,过去6年参与监察权运作,深感宪
法设置监察权,经由监察委员执行纠弹,保障人民免受公权力伤害;放眼世界,160个国家
或地区设有监察权,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监察权内涵、名称和设置在何处都不一定相同,但大
致可以归类为“保民官”,以保护老百姓免受公权力伤害。
但吴丰山也强调,他个人认为“监察院是一回事、监察权是一回事”,他的着眼点是,“要
废监察权是非常不智的,但是否要设院?这可以讨论”,监察权的重要性,一是保障人民不
受公权力的伤害,一是必须超党派、独立行使。
媒体询及若把监察院部分功能移到立法院?吴丰山认为,很多国家是把监察权从立法权割开
,有些国家的监察权则是从立法权产生,都另外经过监察权的运作后,让它单独存在,民主
国家各说各话,但最后应该有个多数主张出来。
监察院的决议声明稿全文如下:
“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监察权职司纠弹,系保护人民不受公权力不当侵害的重要宪政机制。
目前世界上有160个国家及地区设立独立监察权,并共同参与国际监察使协会。各国监察权
之内涵虽有小异,但扩大监察权允为世界潮流;殷盼全国各界共同维护监察制度,以利国家
发展。”
(图:中央社资料照片)
3.新闻连结:
http://newtalk.tw/news/2014/06/10/48151.html
4.备注:
2004年到2008年国民党团杯葛陈水扁的监察委员提名权,这些委员们有出来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