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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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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检举达人STOP!大量罚单掰掰
【联合报╱记者胡蓬生、苏木春/苗栗报导】 2014.06.09 04:15 am
头份镇中央路常有居民开车进出停车场,行经人行道就被“检举达人”拍照举发。
本报资料照片
竹南、头份等地常有检举达人大量举发违规停车,每月动辄上千件,警方依规开罚也引
发反弹,立委陈超明为此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举发期限从违规日起3个
月减为7天,逾期不受理以减少争议,已获三读通过,让曾收过大批罚单的人叫好。
陈超明指出,提案修法是因3个月举发期限太长,检举人常等累积快3个月时,再一次大
量向警方举报,被检举的民众违规数月后才“天天收罚单”,有人甚至收到数十张,整
条路住户几乎都被开罚,罚款数千到数万元不等,人心惶惶。
他强调,违规停车警方迳行举发会贴告发单通知,让违规者知道已违规可随即改善,但
有些检举方式造成民心浮动,确有必要修正让检举行为回归常态,毕竟开罚不是目的,
改善交通才是目标。
修法后举发交通违规行为超过7天不受理,让曾收过大批检举罚单的人叫好,避免拍照举
发成为特定人士的“报复工具”。
头份镇中央路刘姓住户将车停入车库必须先经人行道,却常被拍照检举,已被开了16张
罚单,让他不敢再将车停进车库,得知修法结果高兴地拍手叫好,他说,许多罚单收到
时已过了一段时间,他收到第一张罚单后即不再违规,但仍不断收到罚单,苦不堪言。
县警局交通队副队长蔡东宏指出,交通部当初欢迎民众检举交通违规行为,是希望维护
交通安全大家都可出一分心力,但以往举发期限长,且几乎都是违停案,较少闯红灯、
逆向等恶性违规,在目前停车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难免有争议,也让受罚者很难“心服口
服”。
他指出,举发人只要事证、时间、地点明确,警方都必须处理,但警方一下接获大量举
发资料,往往衍生困扰,未来缩短举发期限,应有助减少争议。
【2014/06/09 联合报】@ http://udn.com/
3.新闻连结:
http://www.udn.com/2014/6/9/NEWS/SOCIETY/SOC7/8728046.shtml
4.备注:
缩短举发期限这招还不错~
不知道ptt有没有打算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