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soul (聚合的灵魂)》之铭言:
: 不给百姓留后路
: 在中外历史上的例子
: 没面包吃为什么不吃蛋糕?
: 没饭吃何不食肉糜?
: 最后百姓的决定是干脆把你的东西给我吃
: 叫人搬到台中帮建商继续炒中南部房价
: 干脆大家直接占领晚上没点灯的空屋进去睡就好了
荷兰在某些时期这样做是合法的喔。
因为,穷人有居住权,居住权是人权的一种。
虽然囤房的有钱人,对他所囤积的非自用住宅有财产权。
但是,禁止没地方住的穷人住进有钱人所囤的空屋,虽然保障了有钱人的财产权,但是剥
夺了穷人的居住权。
法律应该优先保护财产权还是居住权?
荷兰觉得人权比财产权大,所以开放穷人霸占空屋,除非屋主有办法证明他自己要住,否
则不能把霸占空屋者赶出去。
对这个例子有兴趣的乡民可以看这篇报导:
阿姆斯特丹霸屋传奇 http://ppt.cc/Rh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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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西班牙在欧债危机爆发前,也蛮流行炒房,炒到后来,房子越盖越多,欧债危机之
后,西班牙出现一百多万间空屋。
现在西班牙失业率很高,所以有些失业民众就直接占空屋来住。虽然这样违法,但是西班
牙政府很穷,不可能雇用足够的警力去赶这些民众。
欧债危机前,举债炒房的屋主有的已经跑路了,所以也不会有屋主雇保全来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