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media (略懂...)》之铭言:
: 大家就知道替代役很多都是扫扫地,处理文件...吹冷气爽爽的~
: 宪法第二十条写着: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
: 当年是因为只有义务役, 鉴于生理上差异所以女生不用当兵...
: 替代役所做的工作跟男女根本没关系...为何女生现在还是不用服役?
http://ppt.cc/nvC9
友人偶然之下贴给我看
里面探讨了在现今阶段的社会及时空背景之下
探讨面向从生理差异 法官释宪 生小孩 社进入社会等面向切入
讨论女性不用当兵是否合宪
各位可以把里面的兵自动脑补转化成为替代役
观后感想如何 见仁见智